关于珠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情况的公示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粤食药安办〔2022〕63号)要求,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珠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1月19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文字形式向市食药安办反馈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严禁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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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珠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附件
珠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珠海市地理区位优越,濒临南海,是中国第二大口岸城市,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的城市,下辖3个行政区、1个功能区和鹤洲新区(筹备组),全市土地面积为17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6.6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90.75%。珠海市获得“中国海鲈预制菜之都”称号,市场监管系统1名同志获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金湾区被《求是》杂志旗下中国小康网评为“2021中国放心食品百佳县市”。
截至2022年11月底,珠海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4991家。其中,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389家,食品生产企业32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1家,食品销售单位20105家,餐饮服务提供者23945家(含单位食堂1390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70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7家,有机农产品企业1家,“粤字号”农产品65个,“二品一标”农产品17个。
二、创建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3月,珠海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后,持续创新创优、勇攀高峰,于2021年11月被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荐名单,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把示范创建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并实施督办,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修订《珠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举办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及舆情事件。近三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持续实现零事故,护航每届中国航展顺利举办且食品安全“零异常、零事件、零投诉”。
(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连续五年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经过持续高压的监督执法和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公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2022年市满意度调查数据为88.99分,相比2016年提高27.95%;省满意度调查数据从2017年的78.3分提升到2021年的86.2分。2022年,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同比增长14.28%以上,其中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1.63%。
(三)食品抽检工作持续强化。覆盖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突出食品生产企业、集体食堂、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加大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社会舆论热点反映的问题多发、风险较高及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抽检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投入食品抽检经费约4800万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检验量逐年提升,2021年超过每千人8.7批次,全省排名第一,2022年达到每千人9批次,针对农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和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
(四)食品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珠海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市食药安办建立健全督查通报、社会共治、信息报送、数据共享、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并延伸至镇街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督促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
(五)严惩重处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1108宗,罚没款296.06万元,移送公安部门14宗;公安部门侦破食品犯罪案件3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查获走私冻品4600余吨,协查涉食品类案件线索123条。检察机关办理审查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件4人,其中起诉1件1人,做到了“处罚到人”。
三、创建工作主要成效
(一)强化党政同责,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高位推动。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分别召开6次会议,听取示范创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及时调整市食药安委成员和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工作的2名副市长任副组长。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珠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市食药安办印发示范创建评价细则分工和宣传工作方案,实行目标任务台账化、清单化管理,压实责任。
2.压实责任。每年度对各区及市食药安委部分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由市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进落实“两个责任”,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作出批示,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4次,召开市食药安办专题会议13次;抓紧做好分类摸底、建立责任清单,加快推进承诺书签订、包保督导,努力扩大各级包保干部范围,确保包保比例科学合理。
3.奖督并施。2022年设立“珠海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项目,名额包括先进集体10个和先进个人20名,面向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食品行业进行评选,激励干部担当。市委市政府对示范创建、“两个责任”等食品安全工作实施跟踪督办;市食药安办组建联合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区、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跟踪落实示范创建任务69项,每月通报示范创建督导检查情况。
4.完善制度。制定市食药安委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每年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部署阶段性工作;建立工作简报信息报送计分评比制度,并纳入年度评议考核,充分发挥和挖掘信息价值;定期收集汇总食品安全工作数据报表,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健全法规制度,配套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牛羊定点屠宰管理的政府规章。
5.保障投入。每年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党委、政府投入超1.2亿元,有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和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90%以上,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均超过40学时。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药品与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内设食品犯罪专职打击部门,对重大食品类刑事案件进行统一侦查,统一收网、统一审讯,并加强对7个分局的案件指导和统一协调。
(二)强化全程监管,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1.保护耕地。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替代种植、水分调节、休耕、改变用途等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长期种植草皮,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57%。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占补平衡,从严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推进撂荒复耕,扩大种粮面积,建立一批优质稻标准化健康生产基地,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3.43万亩,构建覆盖全市、功能齐全、运作规范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网,全市平均耕地质量等级3.52,处于全省较高水平。
2.优化种植。我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4.13%,位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应用面积扩大到2万亩;在全省率先开展无人机水稻统防统治植保作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统一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并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实施水稻统防统治农药统一配送,水稻良种普及率达96%以上,以优质、高产、高抗品种为主,亩产400公斤以上;高质量打造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区助农服务平台+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农户”的管理模式,为农民提供标准化、低成本、高效益的水稻种植方案和机械作业服务。
3.规范农资。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行为。印制《禁限用农药名录》,在每一家农业种植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并做好用药指导;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严禁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全市所有在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100%应用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管理。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行动,净化农资市场,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统防统治服务单位、水果蔬菜种植基地农药使用情况。
4.定点屠宰。实施生猪牛羊等畜禽产品定点屠宰,实行畜禽屠宰场标准化建设,西部食品公司肉联厂填补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空白,启动前山肉联厂易地重建升级工程,建设珠港澳食品加工产业园,打造集定点屠宰、肉品深加工、肉制品研发、贸易平台、冷库仓储、冷链物流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型农牧食品加工产业园。市政府印发《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2021年以来,畜禽屠宰和养殖企业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3194头、不合格动物及产品606吨。
5.严抓粮储。制定印发《珠海市市级储备粮收购入库验收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入库时严格落实一车(船)一检,入库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样质量验收,库存期间库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检验工作,出库前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抽检,做到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制定(或修订)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储备粮销售采购交易底价定价机制、政府储备粮代储企业选取规定等91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储备粮代储企业选取、储存、轮换、销售、出入库及资金管理等环节监管制度。
6.保障粮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建立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联合监管合力。修订《珠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印发《珠海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市级储备粮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落实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每年开展政策性库存粮油质量安全抽查工作,抽查代表数量不低于全市储备规模的30%,覆盖面达到承储库点的30%,均按要求整改或安排轮换出库,未发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
7.科学储粮。扶持建成稻谷烘干中心2个,新增6台烘干设施设备,日烘干能力达160吨,有效降低产后损失,确保颗粒归仓、粮食丰产丰收。建设新型高标准、智能化、信息化粮食储备库,采用科技储粮技术,实现智能通风、智能气调、数量检测以及内环流控温等绿色环保储粮功能,降低粮食保管损耗,确保群众吃上安心粮、放心粮。投资9亿元建设现代化珠海中心粮库(二期)项目,并配套粮食应急加工设施,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储粮能力,计划2023年6月完工,建成后,珠海中心粮库仓库总容量将达22万吨。
8.规范提升。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每年度制定检查计划,按风险等级开展检查,同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均实施GMP、HACCP等管理体系,建成小作坊集中加工区3个。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和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创建3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重点覆盖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中央厨房等企业,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累计为46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风险保障37.2亿元。
9.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规定,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湿粉统一查”、食品小作坊五年提质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专项工作。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将我市水产养殖主要品种海鲈和黄鳍鲷纳入重点监测品种,聚焦13个重点治理品种,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制定精准治理清单。规范网络订餐服务活动,压实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经营者责任,自2017年起在全省率先引入网络订餐大数据监控系统和“网络爬虫”技术,运用“以网治网”监管思路解决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0.守护校园。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各联合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专项检查,全市学校食堂100%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和行政领导陪餐制,在中学和职校成立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高新区组建“妈妈监管队”,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食材营养、饭菜价格等。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设珠海“互联网+明厨亮灶”大数据管理平台,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体系。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教育,举办中小学生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手抄报比赛等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主题班会和国旗下讲话等内容,推动“小手拉大手”带动整个家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11.严惩重处。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深入开展“昆仑”“飓风”“清风”“蓝剑行动”和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加大对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重点问题的打击力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2021年以来共公布典型案例21期,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多发势头。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100%,2021年以来共立案2006宗,罚没金额约1040万元,移送公安部门27宗,挂牌督办4宗,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食品安全案件3名相对人依法作出“财产罚”。
12.两法衔接。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珠海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工作制度》,强化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办理。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充分发挥上下联动、行刑衔接的制度优势,始终保持省、市、区三级机关高频互动,并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警、海关等部门密切协作,灵活运用“传统战法”和“数据赋能”侦查模式,积极采取提前介入、联动执法的方式,提高案件证据质量和打击整治成效。
13.文明餐桌。全力推进反食品浪费,成就珠海餐桌新“食”尚。持续大力提倡餐饮企业推行公筷公勺制,印发《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规范》,举办培训班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以群发短信、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普及公筷公勺知识,引导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设置“文明餐桌”宣传展架,在餐桌摆放“光盘行动”提示牌。餐饮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向消费者宣传“光盘行动”,宣扬节俭精神,号召消费者共同参与;现场提供点菜数量建议、“光盘”打折、鼓励打包等贴心服务,推动形成文明就餐、光盘行动、拒绝浪费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
(三)强化风险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1.风险监测。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网络覆盖全部行政区,并将功能区纳入监测范围,将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单位;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报,遇紧急情况随时通报,2021年以来共通报11期,每年度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总结、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技术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技术报告报送市政府。
2.检验检测。珠海共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含社会化检验检测机构)9家,均具有监督抽检项目中相应的检验能力,风险监测设备配置达标率100%,食品检验认证认可参数超6400项。建成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国家加工食品添加剂检测重点实验室(珠海)”,2018年以来投入400万元开展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斗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金湾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分别扩项至801项、261项和90项,提高硬件水平和人力资源配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珠海农控供港澳农产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获CMA认证,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供给质量安全标准和品质提升。
3.强化抽检。把食品抽检工作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的重要手段,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项目、高风险区域,不断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按计划要求均衡推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2021年、2022年我市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抽检完成率分别为198.5%、188.1%,共抽检食品46362批次,不合格134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9%,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核查处置到期完成率达100%;加强食品抽检督导和数据抽查,抽查完成率排名全省第一,市和各区食品抽检信息公布率均为100%。
4.风险研判。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研判会商制度,坚持“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原则,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专家、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安体验官等召开风险分析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分析评估,提出针对性的防控对策和整改措施,沟通交流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经验,并形成风险分析报告。
5.应急值守。修订《珠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2021年以市食药安办名义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承办省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充分锻炼食品安全应急队伍,提高各部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水平。完善应急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畅通,随时有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接受调度。
6.处理隐患。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通道,优化话务队列,确保12315热线接通率;完成12345平台与12315平台对接工作,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2021年以来共收集群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事项10633项,按时办结率达99.85%。利用12315平台的数据统计功能对全市食品类投诉举报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研判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
四、创建工作特色亮点
1.智慧监管提效能。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实现从样品采集到报告出具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收集、分析全市农产品检测数据,对各个风险环节包括重点治理品种、治理药物进行风险预警,形成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地图;提供便民服务,受检企业、农户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产品检测报告,有助于推广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设“互联网+视频监控”平台,实施对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冷库等违规行为识别抓拍,全市660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推动形成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应用,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全市6家批发市场、23家零售市场和1家物流园共计2439家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用,其中农批市场全覆盖,上传进销货单超13万条,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路信息化追溯管理。开创进口冷链食品“十必须”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模式,实现人员管理“分类化”、防控台账“电子化”、监管系统“技术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应用“冷库通”进行追溯管理,推动传统监管向数字化监管转变,以信息化手段助推监管效能的提升。
2.完善满意度测评体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状况测评,每年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将年度重点工作与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相结合,发起食品安全领域重点工作投票活动,让市民从15项工作中投票选出最应优先开展的3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成效;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全市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程度及相关行为习惯的养成情况调查,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3.探索冷链食品集中拆包模式。在全省首创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原料集中拆包模式,根据各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原料的产品、包装等特点,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采取不同防控措施,制订核酸采样、集中拆包消毒流程,并通过视频监控跟踪每个环节,指导拆包消毒人员规范作业,最大限度地保障进口冷链食品不受污染,有效解决企业高风险岗位人员实施闭环管理难的问题,每年为食品生产企业节约2600万元高风险岗位人员的相关费用支出。实施以来,集中监管仓共接待货物114车次,共分拆消毒货物456.977吨,核酸检测份数1158份,结果全部阴性。
4.综合治理农村食品安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侵权假冒、超过保质期、“两超一非”“三无”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建设一批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把好农村食品“进村入户”安全关口,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实际效果。
5.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制定《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食品安全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研究,2021年至今,对食品安全领域的2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和17个社发领域项目进行支持,合计资助243万元。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食品安全溯源平台暨商标侵权监测预警系统、转基因大豆成分定量检测、防控土传病害芽孢杆菌生防菌剂和菌肥的产业化开发等方面成效显著。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3家单位拥有啤酒、基于突变体库筛选的新型耐高温木聚糖酶的研发及产业化、海水鱼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系统构建与配套技术开发应用等8项科技成果登记。
6.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印发《珠海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方向及布局。通过落实小升规、技改、清洁生产、信息化等方面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支持力度,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2021年,我市食品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196.31亿元,工业增加值为44.85亿元。2022年1-10月,我市食品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167.43亿元,工业增加值为35.91亿元。目前全市有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66家,汤臣倍健、可口可乐、元朗食品等被列为省现代食品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重点企业,天禾食品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汤臣倍健入选国家工信部“膳食营养补充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任务的揭榜单位,宝门食品的产品“陈满记鲍鱼汁”和元朗食品的品牌“元朗”获评全国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
7.加速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珠海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坚持“政府引领、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原则,系统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预制菜全产业链,推进在设备购置、冷链仓储、物流运输、食品安全等方面建立行业规范,从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构建快捷高效安全冷链物流和销售体系、强化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为预制菜产业提供坚强保障,争创广东省预制菜产业园“灯塔园区”,2022年10月,珠海市获得“中国海鲈预制菜之都”称号。截至2022年10月,全市纳入统计的预制菜加工企业33家,2021年预制菜产量约3.9万吨、产值约14.3亿元;2022年上半年预制菜产量达2.8万吨、产值近10亿元,同比增长超30%。
8.打造“一条鱼”优质工程。“白蕉海鲈”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养殖面积达3.9万亩,年产量15.6万吨,年产值32亿元,占全国海鲈总产量的50%。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全力整合打造白蕉海鲈全产业链,投入8000万元打造斗门白蕉海鲈产业园,构建百亿级水产品“标准养殖+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建设中国(珠海)白蕉海鲈产业中心,加强技术攻关研究、良种化标准化建设和企业院校科研合作。扶持企业到各大城市开设海鲈专营店69家,形成覆盖16个省会城市、6个二三线城市的立体营销网络;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创办“珠海渔都”等集零售、批发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平台,上线首日成交额超过1亿元;组织参加各级农产品大型展销会,举办白蕉海鲈电商购物节和海鲈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推广白蕉海鲈品牌,开拓国内销售市场。
9.推进食用农产品高品质发展。建设粤港澳现代农业示范园成为我国南方地区单体规模最大、科技化程度世界领先的三产融合项目,利用高科技半封闭智能玻璃温室培育食材,采用天然椰糠或营养液作为栽培基质,有效避免重金属污染及土传病害,从种子到餐桌可全流程数据跟踪,实现高效、智能、绿色、生态的现代智慧生产模式,获评农业农村部华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及华南地区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基地。成功申报地理标志3个,斗门荔枝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白蕉海鲈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金湾黄立鱼获农产品地理标志;斗门荔枝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金湾区被评为广东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省级试点县。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示范基地”2个、广东省“菜篮子”基地16个、“粤字号”农业品牌农产品27家企业共53个品类。
10.出新招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广泛开展“食安珠海,食在出彩”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食品安全日”“全国科普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2022年共举办活动530场,逾18万人次参加。线上举办“食安珠海杯”知识竞答活动,参与人数15.68万人;开展“查餐厅”直播,点击量超1100万人次;建设“香山食安”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食品安全资讯,粉丝量约14万;充分发挥珠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作用,设置“谣言类”举报专题,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食品安全谣言信息,并及时处置。开展食安大蓬车进社区、送食安下基层、食安志愿者巡查等活动,深度推进宣传工作。打造以中华白海豚为原型的珠海食品安全形象大使“安安”,并制作表情包、邮票、车贴、宣传画等系列产品,推动食品安全真正走进市民生活;创作充满珠海特色的食安宣传主画面,在全城投放41个易拉宝、84块候车亭灯箱、90块路名牌灯箱和1000块宣传展板。建设“食在金湾,安在心间”主题公园,设立科普知识区、趣味互动区、形象展示区等,让食品安全知识通俗易懂、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建议提案办理、政策决策咨询和工作沟通联系,邀请参加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和宣传教育;建成广东省食品安全科普珠海分队和5个区级支队,招募成立“食安志愿者”“食安体验官”“食安讲师团”“食安车队”队伍,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多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五、工作提升目标
围绕创建标准要求,珠海市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对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日益增长的需要,仍有以下不足: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三小”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仍需持续构建。
下一步,珠海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和抓手,以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导向,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六、自查结论
2021年以来,珠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努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的目标,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示范创建工作达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要求。